2007年下半年西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雁塔区体检通知

 

根据《2007年下半年西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定于2008118日(星期五),对通过雁塔区2007 年招聘工作人员初录的考生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08118日上午800前到雁塔区人才中心集合(地址:兴善寺西街39号)。

二、注意事项

⒈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迟到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对待。

⒉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保持正常饮食,当日必须空腹,禁饮水和进食。

⒊体检所需费用,由负责体检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收取,考生自理,每人100元。

⒋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照片背面注明考生本人姓名)。

5体检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西安市人事局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