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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下半年西安市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07年下半年西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经过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共计216人(即面审时给笔试准考证盖“已核”章的考生)。现将面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1、报考教师岗位考生2008年元月12日上午8:30开始进行面试,时间一天;
2、报考综合岗位(非教师岗位)考生2008年元月13日上午8:30开始进行面试,时间一天。
二、面试地点:
雁塔区明德门小学(西安烈士陵园正门斜对面)。
三、面试方法:
1、报考综合岗位考生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回答提问8分钟;
2、报考教师岗位考生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范围: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为五年级上册课本内容;报考中学教师岗位为八年级上册课本内容(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每个考生按照面试顺序号在面试前抽取报考岗位课本中一课为说课课题,进行面试。
四、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提问或说课,考官当场亮分,各考官打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成绩公布:
按照有关规定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和雁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时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初录人员名单,届时请各位考生自行浏览。
六、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须加盖有“已核”章)、本人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在面试地点报到。8:20后还未报到的考生一律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2、考生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内等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抽签次序带入考场。
3、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包括候考期间),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违者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中,考生不得自我介绍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个人信息。
5、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试地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西安市人事局
二○○八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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