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市人事考试事业发展思路的实施,促进市人事考试中心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中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健全机构、划清职责、理顺关系,根据局党组确定的中心工作职能,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贯彻“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逐步发展人才测评和社会化考试服务”的工作方针,立足于保证完成各项政策性考试,着眼于不断拓展社会化考试,兼顾各项考试的延伸服务,以强化考风考纪监管、强化考试科研、强化市场开发为重点,通过内部机构的建立和健全,积极适应中心的职能特点,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为把中心建成集服务、经营、科研、开发于一体的现代组织打好组织机构的基础。
二、工作职责 根据政务分开的原则,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局相关处室的指导下,承办各项人事考试工作。考试工作的内容包括制定考试计划;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从事考前准备工作;组织阅卷登分;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1、承办国家公务员录用和培训考试; 2、承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执业资格、职称外语考试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3、承办其他各类人事考试; 4、面向市场,开发社会化考试业务; 5、开展考试和测评技术的研究工作; 6、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培训及考试工作;
7、研究工勤人员的培训考核办法。 三、工作程序 完成上级考试部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工考办)安排的考试任务时,依照上级考试部门的统一部署,承办考试工作;完成上级行政部门安排的考试任务时,依照局行政处室制定的政策规定,承办考试工作;完成局行政处室安排的考试任务时,依照行政处室的具体要求,承办考试工作。
1、制定考试计划; 2、报名和资格审查; 3、做好考前准备; 4、组织考试; 5、阅卷登分; 6、公布成绩;
7、提交相关处室发布合格人员名单; 8、核发考试合格证书; 所有环节接受局机关行政处室的指导和监督 四、内部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心设3个部门。 综合部: 1)负责政务工作,包括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总务工作,包括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3)负责科研工作,包括试题设计和考试方法研究; 4)负责各种考试合格证的办理; 考务部: 1)负责公务员考试的考务工作;
2)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考务和培训工作; 3)负责职称外语考试、经济师考试、执业药师考试的考务工作; 4)负责其他以纸笔方式进行的各种考试的考务工作。
技术与市场部: 1)负责计算机考试的考务工作; 2)负责中心全部微机及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中心网站的建设;
3)负责考试的市场化推广工作; 4)负责人才测评和其他社会化考试的研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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