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责
1、在西安市人事局党组的领导下,人事局职称处的指导和监督下,承办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2、在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的直接领导下,部署协调和承担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3、根据人事部、人事部考试中心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制定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实施办法。
4、负责我市承担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5、负责考场的安排及各项考场规则工作。
6、负责试卷的征订、接收、保管工作。
7、负责试卷的征订及发放工作。
8、负责考试试卷的阅卷工作。
9、负责向人事部考试中心及市职改办提供考试成绩信息及合格人员名单。
10、向本中心综合部提供打印职称外语合格证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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